独墅湖中学“独树吧”教师读书会 之“好书伴行”系列活动 本期阅读分享者肖安琪老师
学科——音乐
分享书籍——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
分享建议1:第29条怎样使学生注意力集中
推荐理由:控制注意力的问题是教师工作中最精细的而且研究得还很不充分的领域之一。要能控制注意力,就必须懂得儿童的心理,了解他的年龄特点。
分享篇:非随意注意与随意注意
经典摘抄:“非随意注意应当与随意注意相结合。当学生一边听讲一边思考的时候,才能出现这种结合。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使学生意识里有一点思维的引火线,也就是说,在所讲的学科中,应当使学生有某些已知的东西,在感知教材过程中,学生的思考越积极,他学起来就越轻松。只要在课堂上能把学生的非随意注意与随意注意结合起来,他们就不会感到疲惫不堪。”
启示篇:聆听与感受
那么如何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
在新课导入的过程中,通过一些学生熟悉的图片或者感兴趣的短片引起他们有意注意,积极引导学生去感受音乐,学生体验音乐带来的情绪感受,并鼓励他们主动积极分享聆听感受,在乐曲分析的过程中掌握音乐知识技能,在小组探究活动中,思考音乐的强弱及节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如何用肢体表现出这样的变化?那么,学生会分析、尝试、创造。最终,音乐编创的过程是他们注意力集中的过程,学生通过聆听、探讨、肢体配合等手段进行主观处理,充分投入到音乐课程中。
分享建议2:第30条谈谈直观性问题
推荐理由:培养注意力的唯一手段就是施加作用于思维,而直观性只有根据它刺激思维过程的程度,起着促进注意力的发展和深入的作用。
分享篇:直观只在促进思维阶段被需要
经典摘抄:“物体的直观形象本身,也可能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住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但是运用直观性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整节课地抓住学生的注意不放。在课堂上引进直观手段,倒是为了在教学的某一个阶段上使儿童摆脱形象,在思维上过渡到概括性的真理和规律性上去。”
启示篇:直观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
直观性原则是教育的教学原则之一,可以说是最常用的教学原则,也是最容易被误解被滥用的教学原则,尤其是在教学手段日益丰富的时代。对这一原则,大家并不陌生,但是今天我却在这本书上看到了关于直观性原则更加深刻,甚至说是更加科学的理解。这本书上提出了运用直观性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摆脱形象思维,在思维上过渡到概括性的真理和规律上。书中还列出了运用直观性的层次,由实物直观到绘画直观再到词的形象直观一步步发展学生的抽象思维。在这些过程中,应引导学生把注意力放在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上。运用直观看似很简单,实则需要高超的技巧,需要了解学生的思维与心情。
不可滥用直观,直观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不能为了直观而直观。
教学需要借助直观手段,从抽象过渡到具体事物上,但由于音乐这门学科较为特殊,不具有语义性。任何的音乐没有绝对的标准与好坏,上音乐鉴赏课时,更多的是聆听与感受,学生初步拥有判断能力,不仅是听赏,还要有评判音乐的能力,而在歌唱课时,一首歌曲唱的好坏,音准与节奏的准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教师的范唱与钢琴弹奏这种直观手段,能更好的帮助学生纠正音准与节奏。最后,音乐作品的呈现便会表现出学生歌唱和智慧的相互结合。
一条条切实可行的建议,需要不断地去领悟,通过拜读这本书,让我也折服于教育的专业魅力,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智慧就是在他的爱与行中总结出来的。我也会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行走在路上的教育者,在教育场上尽情绽放。
撰稿:肖安琪 审稿:教科室 摄影:范文艺 编辑:张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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